江口县民族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级职称
评聘细则(试行)
(2011年修订版)
一、聘任对象:
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同时在我校连续工作达两年以上的教师。
二、聘任办法:
学校将按照定编定岗原则,凡属“聘任对象”的,在全校范围内实行量化考核,择优聘任。
三、聘任条件:[考察期限:拟聘中一为最近四年,拟聘中高为最近五年。中级岗位内的职级晋升考察最近三年,高级岗位内的职级晋升考察五年。]
1、遵纪守法,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校纪校规。因违法违纪正被羁押或立案调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未撤消或已撤消但撤消不满半年的,均不能聘任。
2、工作服从学校分配,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原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近两年内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
3、拟聘中一、中高或晋升职级的教师,有连续三年的班主任工作(或从事学校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
说明:a、特殊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指学校的:正、副校长,各科室正、副主任,党、工、团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出纳,教务员,实验员、微机管理员等学校行政会认定的人员。
b女教师请产假期间不视为间断。
c聘任对象在满足本项1、2两条件的同时,男满55岁,女满50岁,取得中高资格,单位内若有空岗可以聘任中高。男48岁,女45岁,取得中一资格,单位内有空岗,可聘为中一。
d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具备本项1、2条的同时在学校内优先聘任:
①为学校发展提供重大的经济来源等特殊贡献;②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先进个人;③连续三学期超工作量者;④普通班班主任及考试科目的科任教师连续带本班三年(物理两年、化学一年),考入重高(该生必须三年均在本班)达1人以上,考入二本学生(补习、插班生除外)达2人以上、艺体生二本5人以上;⑤普通班主任带本班三年巩固率达98%。
四、量化考核细则:[按德、能、勤、绩、奖励、惩罚等六项实行量化考核积分,中一在80分以上,中高在90分以上,择优聘任。]
1、德(满分为10分),[本项低于6分者不能聘任]
(1)师德规范要求
A思想政治方面(3分)
教师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提高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不得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B爱岗敬业方面(2分)
教师必须尽职尽责,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因私自有偿给学生补课,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被学生或家长投诉者扣2分。
C为人师表方面(2分)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因衣着不得体,言行粗俗被行政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业务上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因扯皮打架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
D教书育人方面(3分)
教师应对学生充满爱心,不能对学生挖苦、讽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要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任课教师因课堂纪律混乱(含学生上课睡觉超过20%)被记录一次扣1分。
2、能(满分为30分)
A、积极参加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有计划、总结、学习笔记并按时完成任务。(满分5分)
B、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①考察期间每期都参加本组所举行的教研活动(满分为3分,少一次扣0.5分)。
②任职期间要有3次以上公开课或研讨课并附有证明材料(满分3分,少一次扣1分)
③考核期间每学期均上交有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反思(满分3分,少一篇扣0.5分)。
C个人论文、反思、经验总结等(3分)
①考核期间被国家、省、地、县正规刊物发表并同时获奖的每篇分别记1、0.6、0.4、0.2分。(商业论文不加分)
②考核期间只在国家、省、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评比中获奖未发表的每篇分别记0.5、0.3、0.2、0.1分。
说明:论文内容须与教育、教学及本人专业相关,同篇论文多次发表只记最高一次,几人合作的按比例计算。
D指导奖 (满分3分)
①指导学生获国家、省、地、县(校)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
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人次分别记:1、0.8、0.6、0.3、0.1分。(省级一等奖按国家级二等奖计分,以此类推,县校级一等奖按国家级优秀奖高分,以下不记分)
E科研成果获(满分5分)
①承担的教研课题顺利结题的,按照国家、省、地、县级给主持人分别加5、4、3、2分,给参与者分别加4、3、2、1分。
②承担的教研课题还未结题,只有阶段成果的,按照国家、省、地、县级一等奖以上给主持人分别4、3、2、1分,给参与者分别加3、2、1、0.5分。(省级优秀、地级三等、县级二等奖不加分)
F教学课件、教具制作奖(满分4分)
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课件、教具制作比赛获得国家、省、地、县级一等奖以上每件分别加4、3、2、1分。(省级优秀、地级三等、县级二等奖不加分)
G优质课、示范课(满分5分)
参加优质课、示范课比赛获得国家、省、地、县级一、二等奖以上每次分别加5、4、3、2、1分。(地级优秀奖、县级三等奖不加分)
3、勤(满分为20分,本条可计负分,本条为负分者不能聘任)
①旷工一天扣3分。
②每期事假三天以上、7天以下扣2分,7天以上扣4分。
③每期病假三天以上、7天以下扣1分,7天以上扣2分。
④旷课一节、旷会一次扣1分。
⑤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含开会)。
⑥一学期出满勤奖5分。
4、绩(满分为40分)
①考察教师在任现职期间的备、教、批、辅、改的综合情况,在近三、四、五年的考察期内均合格得30分,不合格一次扣1分,累加计算,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教案、作业批改、晚自习辅导、监考、评卷等教务处记录的项目)
②产假每期扣0.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特殊教育管理岗位的同志,评定为合格的每期加1分,优秀的每期加2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5奖励
取得中高级任职资格一年加1分。(凭资格证加分)
优秀教研组长(本届连续三年),加5分。
优秀年级组长(本届连续三年),加5分。
优秀班主任(本届连续三年),加5分。获国家、省、地、县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文明班级第次分别加5、4、3、2分。
超工作量10%以内每期加1分,10%——30%每期加2分, 30%——50%每期加3分,50%以上每期加4分。(音体美微等教务处认定跨级不算超工作量的和每期代课5节以下的不加分)
6、惩罚(以学校或上级领导通报为依据)
①因工作失职被学校强行停止工作每次扣8分。
②因工作失职被学校强行调换工作每次扣3分。
③期末考试中,按照本校原定奖惩方案受惩一次扣2分,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