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简讯
第6期
县民中党支部办 2020年月3日
清明纠“四风”工作部署会
4月3日,江口县民族中学党支部组织召开清明纠“四风”工作部署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校长李成峰同志主持,全体行政,九年级到岗教师参加会议。会上主要传达学习关于印发《2020年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后,党支部又通过学校微信群,向全校教职员工传达学习有关通知精神。
通知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提醒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警示预防,层层传达节日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务必重申纪律“十严禁”:1.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2.严禁违反《贵州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公告》要求进行祭扫;3.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4.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5.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6.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禁止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7.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8.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相互宴请以及安排旅游、健身娱乐;9.严禁用公款为回多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接待安排;10.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