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民族中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2015年选举产生,现即将举行校第七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工会法》和《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经学校党支部、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将提前进行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代表选举,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选举方案。
一、选举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
2、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为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本届教代会代表选举落实到各年级组内选举。代表中党政领导、女教工和青年教工要占有一定比例。
3、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党、政、工主要领导指:党支部书记、正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工会主席等。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筹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李成峰
副组长:刘亚红 张兴江 杨政勇
组 员:李娅 吴波 向云富 李建树 蔡华春 杨拥祥 杨林华
2、组织形式:各级部由组长负责选举工作
三、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要求
1、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2、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确定为43名(按全体教职工的35%)。其中一线教师 (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和领导) 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学校中层干部代表不高于总数的25%
3、正式代表名额分配
七年级组代表:13人,八年级组:12人;九年级组:13人;后勤组:5人 ;
4、正式代表选举办法
(1)各选区(各组)根据代表选举方案,按照正式代表名额和条件,民主推选候选人名单,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须经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如候选人中过半数的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的当选。
(2)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学校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成为正式代表。
四.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师,后勤职工。
(4)列席或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江口县民族中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