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简讯
第32期
县民中党支部办 2018年12月7日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12月7日,在12月党员活动日上江口县民族中学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条例内容主要包过: 条例审议, 条例全文, 条例解读,出台意义,条例解答,遵循原则,主要内容, 职责体现,设置形式,重点任务,工作机制设计,组织生活质量,队伍建设措施,责任规定,贯彻落实。
条例中特别强调组织生活,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
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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