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劳动纪律,强化教育管理,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江口县民族中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坐班要求
1.教职工坐班时间:上午:8:30—第三节课下;下午:2:30—下午第二节课下。
2.另外:图书管理员坐班时间:上午8:30—第三节课下;下午:2:30—18:30;医务室人员为上午9:30—上午第四节课下,下午2:30—第三节课下;打印室工作员为:上午8:30—上午11:30;下午2:30—16:30。教师要认真履行坐班制度,认真钻研业务,备好课,批阅好作业,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肃工作纪律。
二、特殊说明
1.考勤组成员:
组 长:杨政勇(副校长)
副组长:李建树(办公室主任)、田进(党支部纪检委员)
成 员:陈华(总务主任)、田成(办公室文员)、刘金平(政教员)。
日常考勤工作具体由陈华和田成同志负责,考勤组不定时进行督查教职工坐班情况,并每周如实进行登记公布,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教职工凡在上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者(公假除外),一律作早退或旷工处理。
3.坐班期间如遇紧急事确需要外出(不超过一节课时间),一定向考勤组请假备案,考勤室并作好登记,一月内一次外出不作事假处理,超过一次(或一次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处理。凡不上报,私自外出,经查实一律作早退或旷工处理。
4.教师晚自习因私自调课,造成未有人上晚自习的,学校按旷工处理当事人。
5.本规定若有与上级文件相悖的,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6.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三、考勤量化
1.迟到、早退0.2分/次(含开会),旷工3分/天, 旷课一节、旷会一次扣1分。病假一天或会假一次扣0.1分,每期病假三天以上、7天以下扣1分,7天以上扣2分,15以上扣5分,30天以上扣10分。事假一天扣0.4分,每期事假三天以上、7天以下扣4分,7天以上扣8分,15天以上扣20分。上课5分钟未到或提前5分钟下课作为迟到或早退,迟到15分钟后视为旷课。
2.教职工考勤量化结果,在职称评、聘时占综合量化分的20%。并记入教职工个人业绩档案,且与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3.按教育局相关规定,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开会请假每次扣10元。事假半天扣20元、一天扣40元,旷工一节课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事假累计超过15天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请病假达30天扣除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公摊。
4.对身患绝症等大病,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不扣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
2.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以欺骗手段请假。
4.教职工申请调动,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擅自离岗者。